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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枣庄市峄城区某工程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微信群网络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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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峄城区某工程公司破产案件办理速度,峄城法院及时跟进该案件的债权人会议,保障债权人利益。

  近日,枣庄市峄城区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峄城某公司破产群(债权人)”顺利召开。会议核查通过了补充债权债权表,审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现方案。

  枣庄市峄城区某工程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就表决通过决议,今后的债权人会议可采用网络微信群会议,或者邮寄通信等非现场的形式进行。特别是近期多地出现疫情反复,基于疫情防控和节约债权人时间、费用成本的需要,管理人经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决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微信会议的方式召开。

  该公司建立了包括全部债权人在内的“峄城某公司破产群(债权人)”,并通过该群交流日常破产工作信息。管理人召集该公司经理及职工代表在该公司办公室现场操作电脑,在债权人会议主席山东某建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主持下,通过微信群会议核查通过了补偿债权债权表,审议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现方案。

  管理人在会后及时将当日会议的表决结果在微信群内公布,并将表决结果书面告知函邮寄给债权人。管理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将依法将补充债权债权表报请法院确认,并依法执行破产财产管理人方案和破产财产变现方案,依法推进破产清算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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